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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分局三项措施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
发布时间:2011-11-12 14:45:15 来源:本站

一是细化标准,明确概念。根据市局制发的《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监管办法(试行)》对日常巡查频次的规定,分局对“巡查结果连续多次符合”、“存在违法违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巡查结果连续多次不符合监管工作要求” 等规定中的“多次”概念进行统一。明确“巡查结果连续2次符合”就可在原监管频次的基础上进行减少;考虑到食品现场制售行业的高风险性,明确只要存在违法违规现场制售食品行为,巡查结果1次不符合监管工作要求的,即恢复市局规定的“每月至少监督检查1次,高温季节(一般为6月至9月)每月至少监督检查2次”的巡查频次要求。

二是创新举措,加强引导。计划自11月起,选取2个超市卖场、10个熟食店、10个现制现售食品店,探索实行“食品现制现售和熟食卤味销售场所管理”与“食品现制现售和熟食卤味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和个人卫生管理”等两项检查制度。通过食品经营者内部检查、督促和规范,增强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意识,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三是重拳查处,力促规范。要求各工商所注重对食品现制现售和熟食卤味销售违法行为的教育和处罚,在大力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案件的基础上,对市局文件中明确的“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食品经营企业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